秦汉史扩充稿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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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秦汉史

近十年来,秦汉史研究以新史料为引擎,紧扣时代主题和发展大势,形成了一系列热点研究领域,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与以往相比,近年秦汉史研究最显著的变化,不只是论著数量增加,而是材料基础、问题意识、研究尺度和学科组织方式都发生了明显调整。大量简牍帛书、墓葬器物、封泥、石刻、图像资料和区域考古成果不断公布,使秦汉史研究能够越过单纯依赖传世文献的限制,进入县廷文书、律令条文、户籍赋役、边塞交通、社会身份、礼制运行、医药方技、物质生活和基层社会等具体层面。与此同时,学界也越来越注意把这些具体材料放入秦汉国家建构、大一统秩序、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中华文明连续发展和古代国家治理传统的长时段脉络中加以理解。[1]

从整体状态看,近十年秦汉史研究呈现出两个并行趋势。一方面,研究不断下沉,许多过去较难观察的问题,因简牍和考古资料的增加而获得了更细密的说明。秦汉国家不再只是由皇帝、中央官制、典章制度和重大政治事件构成的宏观图景,而是可以通过县乡吏员、文书传递、仓储出纳、户籍登记、赋役征发、司法程序、邮驿交通和边塞驻防等具体环节来观察。另一方面,研究又不断上升,学界并不满足于个案考释,而是努力从具体材料中提炼秦汉国家形态、制度运行、社会整合、边疆经营和历史记忆的整体特征。由此形成的基本趋向,是在扎实考证与宏观阐释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这种趋向也改变了秦汉史的叙述方式。过去的秦汉史研究容易在政治制度、经济社会、思想文化、边疆民族、历史地理等领域之间分头推进;近年这些领域之间的边界逐渐松动。地方行政研究会牵动法律史和文书学,户籍赋役研究会牵动社会身份和经济制度,边疆治理研究会牵动交通史、民族史和历史地理,海昏侯墓、北大汉简《赵正书》、胡家草场汉简《朝律》《祠律》等材料又把政治史、礼制史、经学史、物质文化史和历史记忆研究联系起来。秦汉史研究因此不再只是若干专题的并列,而是在新材料推动下逐渐形成相互支撑的研究格局。

从时间段内部看,近十年的研究也逐渐突破秦、西汉、东汉之间的不平衡。秦史因里耶、岳麓、北大等秦简和秦刻石、封泥、考古遗址而持续升温,西汉史因张家山汉简、海昏侯墓、悬泉汉简、肩水金关汉简等材料而不断拓展,东汉史则借助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东牌楼东汉户籍简以及画像、墓葬和地方社会材料获得新的推进。尽管从总体上看,东汉史的材料整理和专题密度仍有继续加强的空间,但秦汉史研究已经不再只以秦统一和西汉制度为中心,而是更加注意从秦到汉、从西汉到东汉之间的制度延续、政治转型和社会结构变化。

1.热点研究领域

新出简牍的整理与研究,仍是近十年秦汉史最重要的基础动力。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北大秦简、张家山汉简、胡家草场汉简、悬泉汉简、肩水金关汉简、居延汉简、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益阳兔子山汉简、乌程汉简、天回医简、南越木简等材料的陆续整理和公布,使秦汉史的史料结构持续扩大。简牍整理、字词释读、简册编联、书手辨识、地名官名考订等工作,仍是学科推进的基础;但这些工作已经不仅是资料准备,也直接影响制度复原和历史解释。一个字词的释读可能改变对官署职能的判断,一组文书的编联可能改变对行政流程的理解,一处地名的订补也可能牵动政区格局、交通路线和边疆治理的认识。[2]

围绕简牍的新研究,推动秦汉史从“材料补证”进入“制度复原”和“历史重释”的阶段。里耶秦简使秦县治理、户籍赋役、文书行政和地方吏员分工有了可复原的日常场景;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胡家草场汉简等材料推动律令体系、礼制运行和司法实践研究不断细化;悬泉汉简、肩水金关汉简、居延汉简等材料使河西交通、人员往来、邮驿制度和边塞社会不再停留于宏观叙述;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东牌楼东汉户籍简等材料则为东汉基层行政、聚落形态、社会关系和地方治理提供了新的依据。简牍由此成为重新理解秦汉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关键资料。

更重要的是,简牍研究正在改变秦汉史的材料秩序。传世文献多从王朝政治、制度沿革和史家叙事中保存历史信息,出土简牍则大量保留事务性、程序性和地方性材料。二者并非简单互补,而是呈现出不同的书写位置和知识形态。近十年的研究越来越重视这种差异:既不把简牍只当作传世文献的旁证,也不把传世文献轻率视为需要被出土材料取代的旧材料,而是在文献性质、形成场景、保存状态和使用目的之间建立层次。正因如此,秦汉史研究能够在具体材料中看到制度运行的局部,又能在传世叙事中理解王朝政治的整体,从而逐渐形成一种材料互证而又保持分寸的研究路径。

地方行政与基层治理,是近年秦汉史最具扩张性的热点领域之一。过去讨论秦汉制度,较多从中央官制、律令名目和王朝政策入手;新出简牍则把研究者带到县廷、乡里、仓库、邮驿、市场、关塞和司法现场之中,使国家权力如何进入地方、制度规定如何转化为日常治理、文书行政如何维持帝国运转、基层吏员如何连接国家与民众等问题获得直接材料支撑。县级诸官、令史、乡啬夫、劝农掾、里吏、亭长、游徼、仓吏、邮人等不再只是制度名目,而成为观察秦汉国家基层结构和行政流程的重要入口。[3]

这一领域的深化,使“国家治理”不再只是宏观判断,而能够落实到制度运行的具体环节。秦汉国家治理既包括中央权力的制度设计,也包括地方文书的流转、官署职责的分配、基层吏员的执行、户籍和赋役的登记、仓储和交通的保障、司法和考课的约束。新出材料表明,秦汉帝国的运转不是中央法令向地方的简单下达,而是由不同层级的官署、文书、簿籍、人员和程序共同维持。由此,秦汉基层治理研究已经从“地方制度有什么”推进到“制度如何实际运行”的层面。

“大一统”国家建构与国家治理,是近年秦汉政治制度史的另一条主线。相关研究不再只是说明秦完成统一、汉承秦制,而是把秦汉放在周秦变革和中国古代国家形态演进的长过程中理解。郡县制、官僚制、律令体系、户籍赋役、交通网络、礼制秩序、边疆治理、政治合法性和文化整合,共同构成秦汉统一国家得以运行的制度条件。近年研究的重点,是从政治组织、制度整合、文化秩序和疆域治理等方面说明“大一统”国家如何形成、如何运行,又如何对后世中国国家治理传统产生深远影响。[4]

政治史研究也呈现出由事件复述走向制度逻辑和政治文化分析的趋势。围绕秦统一,研究者一方面重新讨论秦的经济政策、交通优势、区域治理和秦始皇出巡,一方面也注意秦由“邦”到“天下”、由“秦”到“夏”的观念转化。围绕西汉政治,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轮台诏、巫蛊之祸、昭宣之际政局、刘贺立废、汉文帝处理功臣与诸侯、汉初侯国制度创立、刘秀集团合法性塑造等问题,均被放在制度结构、政治名分和王朝合法性的关系中讨论。由此,秦汉政治史不再只是重大事件和政治人物的叙述,而是更加重视政治事件背后的制度条件、空间结构和观念基础。[5]

与此相连,秦汉政治史的重心也在从“成败解释”转向“秩序生成”。秦的统一、秦政得失、楚汉之际政权更替、汉初制度调整、武帝以后政治转向、王莽改制和东汉重建等问题,过去常被置于王朝兴亡框架中讨论;近年则更多被纳入国家结构、政治名分、制度继承和统治技术的连续变化中观察。这样的处理方式,使秦汉政治史能够摆脱单线叙事,把制度遗产、区域差异、政治文化和历史记忆同时纳入分析。秦亡并不只是暴政或民变问题,汉兴也不只是休养生息或制度继承问题,二者之间更深层的联系,是统一国家如何在剧烈变动中重新组织权力、整合社会并塑造合法性。

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研究因新出律令和司法文书而明显推进。张家山汉简、睡虎地秦简、岳麓秦简、里耶秦简、胡家草场汉简等材料不断丰富秦汉律令研究的史料基础,使学界能够从律典体系、律令关系、法律编纂、刑罚适用、审判程序、诉讼流程和具体案件等多个层面重新认识秦汉法制。与传统法制史偏重制度名目的做法不同,近年研究把法律文本、行政流程和地方实践结合起来,既关注律令条文本身,也关注县廷、狱吏、文书、证据和程序如何使法律落地。法律史由此成为理解国家治理、基层秩序和社会控制的重要窗口。[6]

经济史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土地制度、户籍管理、赋役征发、市场交易、货币制度、度量衡、物资调拨、农业生产和地方经济等问题上。近年研究既延续了土地、田租、算赋、户赋、徭役等传统议题,也借助新出简牍把问题推进到更细的制度层面。例如,授田、田租、田合籍、占田籍、居县、户籍判断标准、奴婢是否计入户内人口、罢癃服役、秦汉“徭”制、市场交易中的“质”、钱币统一、乌程汉简所见地方经济等问题,都显示秦汉经济史已经从财政制度和农业史扩展到国家组织人口、土地、劳役、市场和物资的综合机制。[7]

农业、物资与生态环境研究也逐渐成为经济史的重要补充。考古遗存和简牍材料使农作物分布、作物选择、小麦推广、牛耕程度、经济作物管理、渔业和地方物产、薪炭消耗、林木利用等问题得到新的讨论。此类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们把秦汉经济史从制度条文带回生产实践和自然环境之中。土地制度和赋役征收固然重要,但国家治理最终还要落实到农业生产、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和生态利用。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使秦汉经济史更加贴近社会运行的实际状态。[8]

经济史内部也出现了从单项制度研究走向综合机制研究的趋势。土地、人口、赋税、徭役、货币、市场和交通不再被分割为彼此独立的专题,而是被理解为国家组织资源的相互关联环节。户籍登记关系到赋役征收,赋役征收关系到地方财政和劳动力调配,市场交易关系到货币流通和物资供应,交通体系又关系到军需、邮驿和边疆经营。新材料的意义,正是在这些环节之间提供了可以相互勾连的线索。由此,秦汉经济史不再只是讨论“有什么制度”,而是进一步讨论这些制度如何共同支撑统一国家的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和区域整合能力。

社会史研究则明显向身份、家庭、基层组织、社会风俗和日常生活下沉。社会身份问题是近年秦汉史研究中持续升温的领域,爵制、庶人、士下准爵层、奴婢、刑徒、偏妻、外妻、私奴婢、罢癃、妇女、儿童、老年、病弱群体等问题,都因简牍和法律材料而获得新的解释。此类研究表明,秦汉社会身份并非简单的贵贱二分,而是由爵制、刑罚、户籍、婚姻、家户、赋役和法律保护等多种制度共同构成。社会史因此不再只是政治制度的补充,而成为理解秦汉国家如何分类、管理和整合人群的重要领域。[9]

基层社会和日常生活研究进一步拓宽了秦汉史的面向。村落结构、乡里组织、里门、家庭财产秩序、社会流动、请托风气、会葬行丧、酒的消费、犬的角色、名物器用、饮食起居等议题,使秦汉社会的具体生活面貌更加清楚。此类研究的价值,不在于增加琐碎知识,而在于说明国家制度如何进入人们的居住、婚姻、财产、信仰、交往和身体经验之中。秦汉国家的运行并不只存在于律令和官署之中,也存在于乡里组织、家庭秩序、身份登记、礼俗实践和日常物质生活之中。[10]

历史地理和区域史研究,为理解秦汉统一国家的空间展开提供了重要支撑。秦汉郡县、道、属邦、侯国、郡国县排序、京畿与边郡、关中与关东、河西与西域、岭南与西南等问题,近年都有新的考订和解释。简牍所见大量地名和行政建制,许多不见于传世文献,推动了政区地理、交通地理、边疆史地和区域史研究。历史地理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使“统一”成为可以具体观察的空间过程:秦汉国家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疆域整合,而是在郡县设置、道制安排、边塞防御、交通线路、移民实边和区域治理中不断调整空间秩序。[11]

边疆治理、民族交融与丝绸之路研究,凸显了秦汉史与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之间的紧密关系。近年研究不再把边疆史简单写成军事征服史或交通路线史,而是更加重视属邦、道、郡县化、边塞、邮驿、使者、译者、物资供应、人员流动、族群身份和政治名分之间的关系。西北、北方、东北、西南、岭南等边疆区域,被放在制度整合、文化交流和族群互动中考察。丝绸之路研究也由宏观路线叙述转向节点、文书、人员、物资、疾病、贸易和历史记忆的综合分析。由此,秦汉边疆研究更能说明统一国家疆域治理和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过程。[12]

区域史研究的深化,还使秦汉史中的“中央”和“地方”关系获得了更具体的解释。关中、关东、江汉、江淮、岭南、西南、河西和西域等区域,在秦汉统一进程中并不是被动接受同一种制度,而是在不同历史基础、交通条件、族群结构和资源环境中被纳入王朝秩序。郡县制提供了共同的制度框架,但地方治理的实际展开仍要面对区域差异。近年研究对政区设置、县道安排、边塞防御、移民开发和地方社会形态的重视,说明秦汉统一并不是抽象的政治口号,而是由许多具体区域的制度转化和空间重组共同构成的历史过程。

思想文化、历史记忆和史学书写研究也不断深化。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之间的差异,使研究者重新思考秦亡叙事、秦二世继位、胡亥形象、李斯形象、刘贺立废、王莽和东汉政治合法性等问题。北大汉简《赵正书》的公布尤其提示,出土文献并不只是“补正”传世文献,还会迫使研究者重新思考历史叙事如何形成、政治合法性如何被书写、不同记忆系统如何竞争。史学书写研究由此从材料真伪和事实补证,进一步走向历史记忆、叙事机制和政治文化的综合分析。[13]

思想文化史内部,政治思想、经学、礼制、民间信仰和图像材料相互交织。秦汉政权合法性、天命观念、天下观、黄老思想、谶纬、郊祀礼、宗庙礼制、朝仪、经典文本、章句学、公羊学、周易经典化、民间信仰、神祇图像、墓葬帛画等,都在新材料和新问题的推动下获得新的解释空间。近年思想文化史的特点,是不再孤立讨论思想家和经典文本,而是把思想观念放回政治进程、制度运行、礼仪实践、图像材料和社会信仰之中。[14]

海昏侯墓、马王堆汉墓、尕日塘秦刻石等重大考古或新见材料,持续激发秦汉史研究活力。海昏侯墓研究已经从刘贺个人历史和昭宣之际政局,扩展到昌邑王国、海昏侯国、王侯墓制、金器钱币、孔子衣镜、经学文献、官府文书、地域文化和物质生活等方面;马王堆汉墓相关研究则在帛书、医药、数术、图像、礼制和知识体系方面持续提供材料;尕日塘秦刻石则使秦代刻石、巡行、昆仑观念、文字制度和公众历史认知成为新的讨论焦点。重大考古发现的意义,不只是提供新材料,更在于围绕一个具体对象重新组织政治史、制度史、思想文化史和社会史的问题。[15]

综合来看,热点领域之间呈现出由分散增长走向相互带动的趋势。简牍材料推动法律史、行政史和社会史深化,考古发现推动政治史、礼制史和物质文化史更新,历史地理和边疆研究又把制度史放入空间展开过程之中。正是在这种交叉带动中,近十年秦汉史研究形成了较强的问题生产能力。它不只是对旧议题作出补充,也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如何解释秦汉国家的基层执行力,如何理解律令与行政之间的关系,如何把地方材料转化为整体历史认识,如何在统一叙述中保存区域差异,如何在民族交往和边疆治理中理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这些问题构成了近年研究持续推进的内在动力。

2.创新性理论和原创性概念

近十年秦汉史研究的理论推进,主要体现为国家形态、国家治理、基层统治、社会整合、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等问题得到更加充分的讨论。学界越来越重视从国家形态和国家治理角度统摄制度、社会和材料问题。秦汉时期不再只是传统断代史中的一个历史阶段,而被放在中国古代国家由多元政治秩序走向大一统中央集权、由分封传统走向郡县官僚治理、由区域性政治文化走向统一制度文明的重要环节中加以理解。围绕国家结构向内凝聚、君主权力强化、官僚制成熟、郡县制展开、王朝合法性建构等问题形成的讨论,使秦汉史与中国古代国家研究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16]

传统制度史研究也更加注重制度运行。过去制度史容易重视名目、沿革和典章,近年研究则更关注制度如何运行、权力如何落地、资源如何组织、秩序如何维持。县乡行政、户籍赋役、文书传递、司法流程、邮驿交通、边疆管理和礼制运行等问题,由此成为理解秦汉国家能力的关键环节。书写载体和行政技术的变化,也被纳入国家治理和基层统治结构的讨论之中。这样既保持了制度史研究的实证基础,也提高了对秦汉国家运行逻辑的解释能力。[17]

这种理论取向并没有脱离传统考证,而是在考证基础上提高了问题层级。秦汉史研究的优势仍在材料细读、名物考辨、制度复原和年代地望订补,但近年更强调把这些基础工作转化为历史解释。一个官名的厘清,最终要说明官署职能和权力分工;一条律文的释读,最终要进入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一件墓葬器物的判断,最终要服务于礼制、身份和区域文化的理解。由此,考据和理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互相排斥,而是形成递进关系:没有可靠考据,宏观阐释容易失据;没有问题意识,材料整理也容易停留在孤立知识。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讨论也有新的推进。君臣关系、功臣集团、列侯制度、外戚政治、后妃建制、士人网络、里吏与编户、家庭与身份等级、奴婢与刑徒、残疾和生育保障等问题,使秦汉史研究越来越关注国家制度与社会关系之间的互动。秦汉国家并不是只通过法令和官僚机构运作,也通过身份分类、名分安排、礼制秩序、恩信关系和地方网络来组织社会。由此,社会史不再只是政治史之外的补充,而成为理解秦汉国家秩序如何形成和维持的重要路径。[18]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秦汉史研究中的理论推进,多数并不是以提出全新概念为目标,而是在既有学术范畴中增强解释力。国家形态、国家治理、大一统、基层统治、社会整合、统一多民族国家等表述,只有落实到材料和制度层面,才具有学术意义。较为稳妥的研究趋向,是避免把概念先行套用到史料之上,而是通过简牍、律令、政区、边塞、礼制、身份和叙事材料,逐步说明这些概念在秦汉史中能够解释什么。由此,理论和概念不是脱离材料的抽象标签,而是对十年来大量实证研究的概括和提升。

从方法层面看,近年秦汉史研究形成了更加明显的综合取向。传世文献、出土文献、考古遗存、图像材料和科学检测资料的综合运用,已经成为许多研究的重要特点。法律史研究需要结合律令文本与司法实践,经济史研究需要结合简牍、考古和制度文献,边疆史研究需要结合地理、交通、族群和物质文化,思想文化史研究也需要结合经典文本、礼制实践、墓葬图像和民间信仰。这种综合取向并不是简单“跨学科”,而是在问题需要的范围内使不同材料互证、互补,并对彼此之间的差异保持谨慎。

数字化和人工智能技术,也开始影响秦汉史研究的资料整理方式。简牍图版、释文、缀合、书手辨识、检索平台和数据库建设,使基础材料的搜集、比对和编排更加便利。需要注意的是,技术工具不能替代历史解释。秦汉史研究的核心仍然是准确释读材料、辨析材料层次、提出有效问题和作出稳妥判断。未来新技术的价值,主要在于提高基础整理和材料检索效率,使研究者能够在更宽的资料范围内进行比较,而不是以自动化处理取代学术判断。[19]

3.新史料带来的新视角、新问题

新史料带来的最大变化,是研究视角的下沉。大量简牍和基层文书把秦汉史从朝廷和中央制度带到县乡、边塞、市场、仓库、邮驿、墓葬和家庭之中,使普通编户、基层小吏、边塞戍卒、奴婢、罪人、女性、病弱者、迁徙人口和地方群体进入历史叙述。这样的变化并不只是研究对象扩大,而是改变了秦汉史的提问方式。研究者不再只问制度是什么,也开始追问制度怎样运行;不再只问国家如何规定,也开始追问规定如何在地方社会中被执行、调整或转化。

在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研究中,新史料使国家治理过程具有了可复原性。文书格式、传递程序、官署分工、簿籍登记、物资出入、考课问责、县乡关系等细部材料,构成观察秦汉帝国日常运转的基础。过去较抽象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制度与实践关系,现在能够通过具体行政文书加以检验。与此同时,新史料也不断提出新的解释难题:残简如何缀合,文书如何排序,个案是否具有普遍性,地方材料能否代表整体制度,这些问题都要求研究者在微观材料和宏观叙述之间保持谨慎。

在法律、经济和社会史领域,新材料尤其改变了对“运行状态”的理解。律令不再只是静态条文,而是与审判、惩罚、行政执行和地方秩序相连;户籍不再只是人口记录,而是赋役征发、身份管理和国家资源汲取的基础;市场、货币、度量衡、粮食、物资和作物,也不再只是经济活动本身,而是国家治理、区域差异和社会生活交会的节点。社会身份研究则表明,秦汉社会并不能用简单的贵贱、官民或自由与不自由加以概括,爵制、刑徒、奴婢、家户、婚姻、残疾、性别和年龄等因素共同构成复杂的身份秩序。

在历史地理、边疆民族和丝绸之路研究中,新材料使空间问题获得了更具体的说明。秦汉疆域并不是静态边界,而是在政区设置、道制安排、边塞建设、交通路线、移民实边、属邦管理、使者往来和物资供应中逐渐展开。边塞简牍、交通文书、关塞遗址和墓葬材料,使研究者能够观察使者、译者、邮人、戍卒、商旅、移民和地方族群的活动。由此,边疆研究从王朝政策层面的叙述,进一步扩展到边塞行政、人员流动、物资供应和民族交往等具体层面。

在思想文化和历史记忆研究中,新材料带来的问题更为复杂。出土文本常常保留传世文献之外的叙述形态,使秦汉政治记忆、经典文本、礼制实践和民间信仰呈现出多重层次。它们既可能补充传世文献,也可能与传世叙述形成张力。真正重要的不是简单判定何者更真,而是分析不同文本为什么这样书写、在何种制度和政治文化中形成、又如何被后世史学吸收或改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史料推动秦汉史从事实补证走向叙事机制和知识生成机制的研究。

新史料还不断促使研究者重新划分“文本”和“制度”的关系。许多出土文献既是文本,也是制度运行的遗留物;既可以从文献学角度释读,也可以从政治史、法律史、社会史和知识史角度解释。律令简、医药简、数术简、日书、质日、户籍文书、官府簿籍和墓葬文献,都不能只按传统四部分类或现代学科分类来处理。它们在秦汉社会中往往具有实际用途,与行政、司法、礼仪、医疗、占验、书写训练和知识传授相联系。由此,新材料带来的新问题不仅是“多了哪些史料”,更是要求秦汉史研究重新理解知识、制度和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

不过,新史料也带来了新的学术风险。材料公布越多,研究越容易被个案牵引;简牍释读越细,越需要避免把局部材料过度推广为整体制度;新材料与传世文献出现差异时,也不能轻率地以一方否定另一方。稳妥的路径,是在材料来源、保存状态、书写目的、地域范围和制度层级之间作出区分,再说明个案材料能够解释什么、不能解释什么。秦汉史研究未来能否继续深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在充分利用新资料的同时保持解释分寸。

因此,新史料带来的新视角,最终仍要回到史学方法本身。秦汉史研究既需要对单枚简、单件器物、单处遗址作细致辨析,也需要把零散材料放入制度链条和历史过程之中。材料越丰富,越需要重视材料之间的层次差异:中央文献与地方文书不同,行政档案与墓葬随葬文本不同,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不同,考古遗存与传世叙事也不同。只有在这些差异中建立解释秩序,出土材料才能真正转化为新的历史认识,而不是成为互不相连的材料堆积。

4.重大项目与重要会议

近十年秦汉史研究的繁荣,与重大项目和学术会议形成的组织机制密切相关。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简牍整理项目、地方考古资料整理项目和专题研究计划,使许多材料规模大、整理周期长、学科交叉性强的问题能够持续推进。秦汉史研究已经很难依靠单个研究者完成全部材料收集和解释工作,尤其是简牍、帛书、图像、墓葬和边塞遗址的综合研究,更需要古文字、历史学、考古学、文献学、历史地理学和数字技术之间的协作。项目制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资料整理、专题研究和理论提升之间的衔接。[20]

学术会议则承担了另一种组织功能。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年会、简帛学国际会议、围绕海昏侯墓、马王堆汉墓、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等重要发现和纪念节点举办的专题会议,使新材料、新观点和新方法能够快速进入共同讨论。会议并不只是成果发布平台,更是学术共同体形成问题意识、调整研究方向和训练青年学者的重要机制。近年许多研究热点,往往正是在资料公布、专题会议、论文发表和项目推进之间循环生成的。

从学科发展看,重大项目和重要会议共同推动秦汉史形成较为稳定的研究生态:基础材料整理保证学科根基,专题会议激活问题讨论,跨学科合作扩大解释空间,阶段性梳理则有助于归纳学术状态和提示问题变化。未来需要继续加强的,是项目成果之间的开放共享、简牍图版和释文数据的规范化、跨地区材料的可比性,以及青年学者在长期资料整理和专题攻关中的稳定训练。只有这样,秦汉史研究才能避免只追逐热点,而是在材料积累和问题深化之间形成持续推进的机制。

同时也应看到,项目和会议带来的学术繁荣,需要通过规范化成果来沉淀。秦汉史研究高度依赖基础材料,释文、图版、索引、数据库、地名表、官名表和专题资料汇编的质量,直接影响后续研究的可靠程度。未来学科建设的重要方向,不只是继续推出新的专题论文,也包括建立更稳定的资料整理规范、更开放的检索平台和更清晰的引用规则。只有基础资料的可复核性增强,跨团队、跨地区、跨材料类型的综合研究才有可能真正推进。

5.大众传播和外译传播

大众传播和外译传播,已经成为近十年秦汉史研究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秦汉史天然具有较强的公共性:秦统一、郡县制、汉代国家治理、丝绸之路、民族交融、文字制度、律令传统和重大考古发现,都是公众理解中国历史连续性和制度创造力的重要入口。海昏侯墓、马王堆汉墓、秦汉简牍和新见石刻等材料的公众传播,使秦汉文明以文物、展览、纪录片、通俗读物和网络媒介等形式进入更广泛的文化空间。公众对这些发现的关注,也反过来促使学术界思考如何把复杂材料转化为准确、清楚、有吸引力的历史叙述。[21]

不过,秦汉史的大众表达仍显不足。相较一些历史时段,秦汉史专业门槛高,材料类型复杂,简牍释读、制度考证和文书行政不易直接转化为通俗叙事,导致高质量普及作品仍不够充分。未来的关键,不是把专业研究简单故事化,也不是把考古发现包装成猎奇话题,而是在保持史料边界和学术准确性的前提下,说明秦汉史与中国历史整体进程之间的关系。秦汉史的公众传播应当帮助读者理解国家如何形成、制度如何运行、不同区域和族群如何被纳入共同历史进程,而不是停留在帝王故事和文物奇观层面。

外译传播方面,中国秦汉史研究的国际影响力正在逐步增强。部分秦汉史著作、简牍研究成果和通史性论著进入外译项目或海外出版体系,出土文献译注也持续推进。国际学界长期关注秦汉制度、法律、简牍、社会史、边疆史和思想史,中国学界的材料优势和问题意识,理应在国际对话中发挥更大作用。外译传播的目标不只是把已有成果翻译出去,更重要的是以中国材料为基础,形成能够参与世界中国史研究讨论的问题意识和叙述方式。[22]

大众传播和外译传播虽然面向不同对象,但都要求秦汉史研究在准确性基础上提高表达能力。面对公众,需要把制度、简牍和考古材料转化为可理解的历史叙事;面对国际学界,需要把中国学界的问题意识、史料优势和解释思路转化为可对话的学术语言。二者都不能牺牲准确性。秦汉史材料复杂、专名密集,通俗写作若过度戏剧化,容易削弱史料依据;外译传播若只是套用外来话语,也可能遮蔽中国历史自身的经验。未来秦汉史传播能力的提升,应当建立在学术规范、叙事能力和理论表达三者的结合之上。

尤其是在公众传播层面,秦汉史需要摆脱两种倾向:一是只讲帝王将相和王朝兴亡,把秦汉历史压缩为政治故事;二是只展示考古发现和文物奇观,而不解释这些材料在制度史、社会史和文明史中的意义。真正有效的传播,应当把新材料转化为可以理解的历史问题,例如简牍为什么能说明国家治理,郡县制为什么影响中国历史长程,丝绸之路为什么不仅是贸易通道,秦汉法律为什么不能只用严刑峻法概括,海昏侯墓为什么不只是侯王墓葬。这样的表达,既能回应公众兴趣,也能把专业研究中的关键判断传递出去。

外译传播则需要在材料翻译之外加强概念转化。秦汉史研究中许多核心问题,如大一统、郡县制、律令、编户齐民、爵制、属邦、道、礼法关系和天命合法性,并不总能在海外中国史研究既有术语中找到完全对应的表达。若只翻译材料而不解释概念,国外读者难以理解中国学界的问题意识;若只借用外部理论而不说明中国材料的自身脉络,又容易削弱秦汉经验的历史特性。未来更有价值的外译传播,应当以扎实译注、专题研究和通史叙述相结合,使秦汉史能够以中国材料、中国问题和可对话的学术语言进入国际学术讨论。

综上所述,2016—2026年前后的秦汉史研究,已经形成以新出简牍和重大考古发现为材料基础,以大一统国家建构、国家治理、基层行政、法律运行、经济社会、边疆民族、思想文化和历史记忆为核心议题的多元格局。其最重要的变化,不是热点数量增多,而是研究对象更加下沉,材料运用更加综合,解释目标更加自觉。秦汉史不再只是断代史内部的专门领域,而越来越成为理解中国古代国家形成、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制度文明演进和中华文明连续性的关键环节。

未来秦汉史研究仍需在几个方面继续推进:一是加强简牍释读、缀合、编联和书手辨识等基础工作,避免宏观解释脱离材料根基;二是推动传世文献、出土文献、考古遗存和图像资料的综合运用,既不固守旧说,也不轻率否定传世叙事;三是克服碎片化倾向,把个案研究放回秦汉国家建构和中国历史长程中理解;四是继续补强东汉史、科技史、区域史和大众传播研究;五是增强国际对话能力,在中国材料和中国问题意识基础上形成更具解释力的论述。秦汉史研究的下一步发展,仍要在扎实考证与宏观阐释之间保持张力:既不能离开材料谈理论,也不能把材料整理等同于历史解释;既要尊重断代内部问题的复杂性,也要把秦汉置于中国历史连续演进的长程中加以把握。

脚注

  1. 陈伟等:《秦简牍整理与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年;杨振红:《出土简牍与秦汉帝国》,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陈侃理主编:《重写秦汉史:出土文献的视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朱腾:《六合为家:简牍所见秦县治理研究》,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
  2.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湖北省荆州博物馆等编:《张家山汉墓竹简〔三三六号墓〕》;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天回医简》;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南越木简》;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乌程汉简》;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叁)》《悬泉汉简(肆)》;湖北省博物馆等编:《睡虎地西汉简牍〔壹〕质日》;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柒)(捌)》《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玖)(拾)》;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编:《益阳兔子山七号井西汉简牍》;北京大学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秦简牍》;里耶秦简博物馆等编:《里耶秦简(叁)》;蔡万进主编:《里耶秦简编年考证(第一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张俊民:《马圈湾汉简整理与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23年;郭伟涛:《边塞、交通与文书:肩水金关汉简研究续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
  3. 沈刚:《秦简所见地方行政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吴方基:《新出秦简与秦代县级政务运行机制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孙闻博:《令史与秦及汉初的县乡行政》,《河北学刊》2022年第3期;孙闻博:《从乡啬夫到劝农掾:秦汉乡制的历史变迁》,《历史研究》2021年第2期;陈侃理:《秦汉里吏与基层统治》,《历史研究》2022年第1期;徐畅:《东汉三国长沙临湘县的辖乡与分部——兼论县下分部的治理方式与县廷属吏构成》,《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4期;孙闻博:《新见封泥与秦县印制变迁》,《社会科学》2023年第3期;杨振红:《从新出秦简看秦王朝皇帝“制书”传达制度——以“御史问直络帬程书”为中心》,《社会科学战线》2023年第12期;李柏杨:《简牍所见“受制”与秦汉诏令运作——兼论中古时期的“宣敕”》,《古代文明》2024年第1期。
  4. 卜宪群:《先秦秦汉国家形态和国家治理的历史演变》,《历史研究》2024年第5期;卜宪群:《秦汉国家形态与国家治理论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25年;王彦辉:《周秦变革与秦汉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中国社会科学》2026年第2期;孙闻博:《周秦变革与秦汉模式》,《史学月刊》2025年第7期;曲柄睿:《“臣邦”与“秦夏”:秦统一进程的历史和观念考察》,《史林》2024年第5期;李治安:《秦汉以降“大一统”秩序的华夷交融演进》,《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5期。
  5. 王子今:《秦“抑商”辨疑:从商君时代到始皇帝时代》,《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3期;王子今:《战国秦代“西—雍”交通》,《东方论坛》2016年第6期;李磊:《吴越边疆与皇帝权威——秦始皇三十七年东巡会稽史事钩沉》,《学术月刊》2016年第10期;成祖明:《内部秩序与外部战略:论〈轮台诏〉与汉帝国政策的转向》,《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杨勇:《再论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一种政治史与思想史的联合考察》,《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安子毓:《汉文帝前期政局探微》,《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1期;马孟龙:《汉初侯国制度创立新论》,《历史研究》2023年第2期;王尔:《从附庸更始到圣人受命:刘秀集团的崛起及其合法性身份的择定》,《中华文史论丛》2023年第2期;安子毓:《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转折辨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4年第7期。
  6. 陈伟:《秦汉简牍所见的律典体系》,《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张忠炜:《秦汉律令法系研究续编》,上海:中西书局,2021年;朱腾:《“律令法说”之再思:以秦汉律令为视点》,《法律科学》2022年第3期;李婧嵘:《简牍所见秦汉法律体系研究》,《古代文明》2022年第4期;陈侃理:《“弃市”新探——兼谈汉晋间死刑的变迁》,《文史》2022年第1辑;于洪涛:《狱律与旁律——出土秦汉律篇形成过程探微》,《古代文明》2025年第1期;徐世虹:《西汉末期法制新识——以张勋主守盗案牍为对象》,《历史研究》2018年第5期;刘庆:《秦汉告、劾制度辨析》,《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4期。
  7. 晋文:《睡虎地秦简与授田制研究的若干问题》,《历史研究》2018年第1期;臧知非:《“算赋”生成与汉代徭役货币化》,《历史研究》2017年第4期;王彦辉:《秦汉户籍管理与赋役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张荣强:《从户版到纸籍:战国至唐代户籍制度考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年;韩树峰、郭慧琼:《汉晋户籍文书的判断标准》,《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4期;连先用:《秦汉、孙吴私奴婢户籍问题再议——以简牍资料为中心》,《古代文明》2023年第3期;王彦辉、高佳莉:《汉代的“田合籍”与“占田籍”》,《历史研究》2024年第2期;齐继伟:《秦汉“徭”制补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4年第3期;郭妙妙、晋文:《秦汉罢癃服役问题探析》,《中国经济史研究》2024年第6期;吴雪飞:《秦及汉初市场交易中的“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24年第2期;冉艳红:《秦及汉初钱币统一的方式及其困境》,《中国经济史研究》2024年第3期;姚磊:《乌程汉简所见汉代经济发展》,《史学集刊》2024年第5期。
  8. 刘兴林:《先秦两汉农作物分布组合的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报》2016年第4期;刘兴林:《先秦两汉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物选择》,《农业考古》2016年第3期;李成等:《论两汉时期中国北方小麦种植的发展》,《西北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刘鹏、丁冰洁:《秦牛耕推广程度新探》,《简帛研究二〇二四》春夏卷;徐定懿:《军需物资到民间面食——小麦在两汉的转变》,《史林》2024年第1期;罗启龙:《走马楼西汉简中的经济作物管理》,《中州学刊》2024年第2期;王子今:《论秦史蝗灾记录及其学术价值》,《郑州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李欣:《秦汉农耕社会的薪炭消耗与材木利用——以环境问题为中心的考察》,《古今农业》2016年第1期。
  9. 贾丽英:《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身份秩序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王彦辉:《论秦及汉初身份秩序中的“庶人”》,《历史研究》2018年第4期;贾丽英:《秦及汉初二十等爵与“士下”准爵层的剖分》,《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4期;孙玉荣:《张家山汉简中的“偏妻”身份考辨》,《社会科学》2018年第11期;孙玉荣:《秦及汉初简牍中的“外妻”》,《史学月刊》2019年第3期;文霞:《秦汉奴婢的法律地位》,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冯闻文:《保息蕃育:出土文献所见秦汉生育保障初探》,《史学月刊》2024年第9期。
  10. 刘尊志:《物宜人和:考古学视角下的秦汉家庭》,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年;马新:《试论战国秦汉时期的村落结构》,《中国史研究》2023年第3期;符奎:《环境与社会的互动:从新出简牍看东汉基层社会聚落》,《社会科学》2023年第3期;张越、王尔:《东汉社会的请托风气及反思——情、法之间的政治博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3年第9期;蒋晓亮:《东汉官僚士人的会葬和行丧——关系建构与秩序文化》,《中华文史论丛》2023年第2期;王子今:《秦汉名物丛考》,北京:东方出版社,2016年;薛志清:《秦汉社会流动研究:以官员为中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符奎:《秦汉闾里户数初探》,《中国农史》2016年第1期。
  11. 周振鹤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马孟龙:《张家山汉简〈秩律〉与吕后元年汉朝政区复原》,《出土文献》2021年第3期;马孟龙:《东郡之置与汉初关东控御政策》,《历史研究》2021年第4期;马孟龙:《从“东西对立”到“内外有别”:西汉国家政治地理结构演变——以〈二年律令·秩律〉〈汉书·地理志〉郡级政区排序为视角》,《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晏昌贵:《里耶秦简牍所见郡县订补》,《历史地理研究》2019年第1期;郭涛:《秦“道”新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3年第2期;李威霖:《秦“故徼”考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年第2辑;邹水杰:《秦代“中县道”“陇西县道”与郡县制演进》,《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3期;吴方基:《秦简“中县道”与秦代京畿行政体制》,《史学月刊》2024年第1期。
  12. 王子今:《匈奴经营西域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邹水杰:《秦代属邦与民族地区的郡县化》,《历史研究》2020年第2期;孙俊:《战国秦汉西南民族地理的格局与观念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安梅梅:《秦汉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民族管理体制研究:以“属国”和“道”为中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卜宪群、袁宝龙:《秦汉边疆治理思想的演进历程、实践经验与教训》,《河北学刊》2022年第1期;晋文:《从推广教化看秦汉王朝的民族边疆治理》,《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徐卫民:《西汉河西长城与丝绸之路》,《中州学刊》2023年第11期;李斯:《使于四方:秦汉使者与帝国的社会治理和边疆经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张德芳:《从出土汉简看汉王朝对丝绸之路的开拓与经营》,《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王子今:《汉简与河西社会交往史新识》,《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王辉等:《中国古代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的疾病历史与人群健康》,《南方文物》2023年第1期。
  13. 陈侃理:《〈史记〉与〈赵正书〉——历史记忆的战争》,日本中国史学会编:《中国史学》第26卷,京都:朋友书店,2016年;董家宁:《北大汉简〈赵正书〉中的胡亥形象——兼谈秦亡原因的不同历史解释》,《简帛研究》二〇一九春夏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孙家洲:《秦二世继位“迷案”新考》,《史学集刊》2022年第1期;曾磊:《试谈〈史记·李斯列传〉与〈赵正书〉对李斯形象的塑造》,《古代文明》2018年第1期;曲柄睿:《整齐世传——前四史人物列传编纂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22年;晏昌贵:《禁山与赭山:秦始皇的多重面相》,《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王子今:《张骞“浮槎”故事的生成与传播》,《文史哲》2023年第1期。
  14. 张俊杰:《“天人秩序”的重建:秦汉时期“郊祀礼”的思想史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汪桂海:《永受嘉福:汉代的民间信仰世界》,南京:凤凰出版社,2022年;高海云:《秦汉政权合法性理论的建构与演变》,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4年;张梦晗:《“亡秦必楚”历史文化探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年;虞万里:《章句起源与初期形态蠡测——以安大简、阜阳简、海昏简〈诗经〉为中心》,《文学遗产》2024年第1期;陈才:《海昏汉简〈诗经〉研究三题》,《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24年第2期;陆建国:《经史视域下西汉〈周易〉的经典化与经学化》,《哲学研究》2024年第10期;熊佳晖:《胡家草场汉简〈朝律〉所见文帝时期的朝仪与职官》,《江汉考古》2023年第2期;鲁家亮:《胡家草场汉简所见汉代的祠具》,《江汉考古》2023年第2期;李兆宇:《汉文帝改革雍郊礼考》,《史林》2023年第1期。
  15. 黄今言:《西汉海昏侯墓出土黄金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2017年第6期;朱凤瀚主编:《海昏简牍初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何丹:《从海昏侯墓出土“孔子衣镜”看汉代儒家思想与信仰》,《文化遗产》2017年第4期;王传明:《楚汉覆棺帛画的主题与生死信仰研究》,《南方文物》2024年第5期;郑红莉:《试论汉画像中太一神格的退隐——以陕北汉代画像资料为例》,《文博》2024年第4期;庞政:《汉代神荼郁垒图像与东海信仰》,《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6期;陈轩:《信仰、魔术与纹饰:四川东汉的莲花与瓜图像研究》,《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3期;高中正:《新见秦刻石的文字与性质》,《光明日报》2026年4月20日;刘伟浠:《再议秦刻石文本内容》,《光明日报》2026年4月20日;《尕日塘秦刻石:秦文明的西向印记》,中国社会科学网,2026年4月17日。
  16. 卜宪群:《先秦秦汉国家形态和国家治理的历史演变》,《历史研究》2024年第5期;李振宏:《从政治体制角度看秦至清社会的皇权专制属性》,《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3期;李振宏:《秦至清皇权专制社会说的法制史论证》,《古代文明》2016年第3期;孙闻博:《“并天下”:秦统一的历史定位与政治表述——以上古大一统帝王世系为背景》,《史学月刊》2018年第9期;高海云:《秦汉政权合法性理论的建构与演变》,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4年。
  17. 张荣强:《简纸更替与中国古代基层统治重心的上移》,《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9期;张荣强:《从户版到纸籍:战国至唐代户籍制度考论》,北京:科学出版社,2023年;高荣:《简牍与秦汉邮驿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李柏杨:《简牍所见“受制”与秦汉诏令运作——兼论中古时期的“宣敕”》,《古代文明》2024年第1期;杨振红:《从新出秦简看秦王朝皇帝“制书”传达制度——以“御史问直络帬程书”为中心》,《社会科学战线》2023年第12期。
  18. 侯旭东:《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马孟龙:《汉初侯国制度创立新论》,《历史研究》2023年第2期;张梦晗:《秦及汉初外戚的政治平衡作用》,《古代文明》2023年第2期;白坤:《后妃吏化与天子之制——汉代后妃建制探微》,《古代文明》2023年第1期;蒋晓亮:《东汉官僚士人的会葬和行丧——关系建构与秩序文化》,《中华文史论丛》2023年第2期;张越、王尔:《东汉社会的请托风气及反思——情、法之间的政治博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3年第9期。
  19. 朱羿:《简牍学术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上线》,中国社会科学网,2024年7月4日;朱羿:《简牍数智化研究取得新进展》,中国社会科学网,2025年3月28日;王晓光:《秦汉简牍具名与书手研究》,北京:荣宝斋出版社,2016年;凌文超:《出土文献与中古史探研》,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4年。
  20. 王子今主编:“秦史与秦文化研究丛书”,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徐卫民:《秦封泥与宫室苑囿研究》,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梁安和、徐卫民主编:《秦汉研究》第十辑;杜常顺、杨振红主编:《汉晋时期国家与社会论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江西师范大学海昏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纵论海昏:南昌海昏侯墓发掘暨秦汉区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6年。
  21. 李开元:《汉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张向荣:《祥瑞:王莽和他的时代》,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辛德勇:《海昏侯刘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王子今:《秦汉儿童的世界》,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张向荣:《东汉时代的政治与社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
  22. 工藤元男主编:《睡虎地秦簡訳注》,东京:汲古书院,2018年;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王子今:《秦汉交通史稿》,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侯旭东:《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日本学者中国法制史论著选·先秦秦汉卷》,北京:中华书局。